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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人逼疯

    是的,我是具有把人逼疯的天赋,而且也经常把人逼疯把自己逼到墙角。
    什么也不为,就是因为天赋,事到临头,本性表露。

    今天给什么

    原来你那什么给别人看,别人就会把你看成什么。
    如果对方拿个橙子给你告诉你他就是这个样子,那么从那一刻开始你就必须改叫他“橙子”了,即使嚼在嘴里还是苹果的味道。
    或者你必须接受,你吃他的时候他叫苹果,他被叫卖的时候他是橙子。
    一个人住有一个好处,就是每每遇到舒缓不开的两难,我就可以收拾屋子,洗衣服,洗碗,拖地……一声不啃收拾屋子。
    如果你什么时候来我家,发现窗明几净,不好意思,那是我又犯病了。
    MTV半夜12点以后的歌曲都很怀旧,慢慢听可以转移注意力。

    I have a dream

    忙到天昏地暗,心事重重的时候,竟然还是有机会被同事问到“你梦想中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我想涂上黑色的指甲、上面还画着白色的小花,披头散发,把喜欢的镯子都戴在手腕,但戒指只戴一个,衣服要穿的层层叠叠,至少肩上要露出4条肩带的,穿短裙配长身的上衣和短褂,穿布鞋,最好是姥姥那辈子穿的款式,高兴就下楼走一圈,不高兴就窝在沙发里吃薯片和雪糕,还有白云凤爪。其实,楼下附近有食堂最好,没有我就每天给自己煮毛豆吃,喝酸奶和啤酒。一个月能有一次大趴,让我打扮成公主型。但最多一个月一次,天天打扮我就会吐。别给我车子,我开始走路,每天就去走路能到的地方。从不旅行,就依靠上网了解世界。
     
    暂时只梦到这些。我要开始校对我的新闻稿了。

    where is your third place?

    The third place —— 除了公司和家的那个地方。
    星巴克?电影院?唱片店?书屋?还是他/她的住处,亦或不是住处,他/她的身边也好?
     
    我没有那个固定的The third place,曾经有过, 不知何时丢失了。
    那些一度固定的周末环节,下班后约会,…… 都仅仅停留在手机短信记录的支离片段中,现实中我已经越发彻底“飘一族”了。
    当然,固定的环节还有。只是,要带不同的人去那些固定的餐厅、服装店、咖啡馆、湖边、沙滩……情节固定,场面固定,对象更替。
     
    空心人,却能住进别人的心里,成为别人的The third place
     
     

    误区

    想着一定要和谁在一起就以为最后就能在一起,这是个误区.特别是在两性之间,往往是莫不经意的关系维系的最长。这个道理我活了快三十年,终于低头承认了。

    我真的非常想跟某人在一起,到终老,这想法几乎放弃不了了。但是,妈的,要是有一天我真的和他在一起了,我会亲自组织一个队人天天给自己唱悼歌,诅咒自己瞎了眼!

     

    人和人之间, 绝对不能把维系之间的关系当目标工程那么去打造。至少,像我这种没长性的人真的非常不适宜用脑子和人相处。

     

    以为自己能放手的情绪往往放不下,能放下的东西其实早就被你遗忘在记忆的角落了,你压根就不会去琢磨放下还是放不下的问题。

     

    说到记忆和回忆,奉劝我自己,少碰这玩意。这玩意儿绝对不靠谱。都是骗你一次次回到噩梦和呕吐,回到你曾经经历过的那条窄巷,然后再次把自己堵死在巷子尽头一头把自己撞死,拖着带血的伤口掉头回到原地。

     

    当身边谈的来的几个男性,已经不再为找不到合适姑娘而苦恼,开始苦恼自己在酒吧里总是被老男人摸的时候,我提醒自己,现在男人的烦恼不再是女人,女人的烦恼也不在是男人了。世界从来没有等我,自己忙活着变化。我还这么傻楞着等待王子从天而降,再干等下去,要变成活化石了,而且是性冷淡的活化石。

     

               —— 昨晚泡吧,被若干人索要电话后,发现我只招小男生(30岁以下)人追捧,警觉我给自己的形象定位必须要改改了。

     

    10天一只苍蝇

    之前内心轰然倒塌, 不想活的念头总是在晚上、 在枕边冒出来.白天绝然不会, 天一亮, 我总是迅速的第一个投入生活. 最多偶尔开车冲过目的地,掉头重开。
     
    遇上别的姑娘也不想活了, 我能反过来安慰她:“相信我, 这事儿就跟吃了只苍蝇一样,保证你没十天就能忘了!”以后,大家可以记得了,每次我要是说“又吃了苍蝇”,你们基本可以理解我刚刚又想寻死来着~
     
    我折腾的时候, 有人安慰, 有人理解,也有人说“瞧,她又那样了~”,感觉就象狼来了喊多了,大家都腻外。最后结局当然是我被狼活吞。
     
    以下照片,被朋友取笑为“可以对抗芙蓉姐姐经典S型的X型”。。。
    地点:浪骑游艇会,状态:刚从游艇下来被一个恶毒型电话骚扰着
     
                                  
     
    明天不上班,起床后会写几个精彩短篇过过瘾 
     

    万念俱灰

    只想毁灭.
    和放声大哭.....
    谁都别理我. 别理我!
     
     

    已然很久没有更新

    如果,我现在是做期刊的,
     
    估计已经被读者劈头盖脸的给灭了。
     
    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写博客的速度降下来了。
    是因为工作令我丢了一个周末吗? 
    是因为和领导的一次不愉快对话吗?
    是因为这周末丢在了购物的狂热中了吗?
    是因为……
    恩,自觉原因不这么复杂,也不简单,
    应该是个怪异的难以弄明白的原因。
     
    总之,更新的速度放缓了,
    正如目前市场的房价一样。
     
     
     
     
    抽一小空看了三部电影,《雏菊》《鸳鸯蝴蝶》《无穷动》,风格各异,但都是以女人为主线。有时想想,这个社会很多时候都是在被女人有意无意的推动着。
     
    最近自己脑子有点乱,对于工作、对于生活、对于感情,有些想明白的东西又再骚动了,有些以为已经落实的情况又再反复了。生活也许就这么样,逢回路转,似曾相识又似曾陌生的一幕幕。
     
    工作和生活都在南山区,一有空却总往罗湖跑。吃饭、买衣服、瞅酒吧……都往罗湖扎堆。周六买的鞋子和耳环又是俗不可耐的款式,我越发迷恋俗不可耐了,再也不追捧什么脱俗前卫了。正如《无穷动》里所说“一下子从前卫混到主流了”。
     
    说起主流,想起周五在广州参加的一个活动。精神科医生讲解心理障碍+红酒代理经销商讲解红酒的品鉴。这两件事放在一起搞活动,而且受众体是高层管理人员们,我觉得有点滑稽的元素。主流社会的人,即有自身的障碍急待解决,也有高层次的品位消遣要开发。
     
     
     
     
     

    暖暖的秋天

    为什么北方萧瑟的秋天到了南方竟然变的这么温柔? 太阳是温柔的, 风是温柔的, 空气也是温柔的, 我也跟着好象多了点少有的温柔。狗子(我的那只黑猫)肚皮朝天躺在窗台的羊毛毯上进入了梦乡,偶尔还发出几声鼾声,引得我凑上去揉了揉它的大肚皮。爸在书房里看书,妈在翻腾冬天的棉袄出来晒, 我左手一罐雪糕、右手一本《哲学悖论》,爬在床上头朝着凸窗,看看、睡睡、醒了再接着看。楼底下,一群孩子组成的滚轴旱冰队“哗——哗”地飞驰而过,跟着还有一个单车队也呼啸着过去了……
     
    这么悠闲的日子令我竟动摇了出游的决心, 不过上千大元的钱都交了,总不能和钱过不去吧?
    昨天的美味小馆子因为太美味了, 吃了太多的烧烤,今天嘴边角冒了一排水疱,脸一次被再彻底毁了。 没关系,反正近期没准备向哪个男人下手,我还可以再逍遥逍遥。
     
    《哲学悖论》里有一句话,让我断断续续思考了一下午:“为什么人类常常是把矛盾的东西视为错误的而将其拒绝?”

    躺着

     
    9月30日下午4点10分, 我的体温为38.5度,国庆假期就这样开始了……
     
    10月2日早9点35分, 身体在经历了由剧烈咳嗽到四肢酸疼到发烧到喉咙沙哑到急诊室就诊到高烧已退到流鼻涕+嘴角起泡, 他大爷的, 一点都不见好!!可胃口却出奇地一直很好, 一直猛吃猛睡, 可就是没精神.

    最近我变漂亮了?????

    昨晚去电台做节目, 掌门人竟夸我几天不见变漂亮了! 

    当时偶是那个美啊! 毕竟还是姑娘家, 听到赞扬,难免春心荡漾!

    可是不对啊,偶单身半年多,再加上老妈住院卧床已接近一个月,偶应该心力焦瘁,至少也应该是个内分泌失调啊!奶奶的!再次证明偶是贱命一条,过不得好日子!必须跟苦难结为拜把兄弟.

    这不是,美滋滋在节目上大喷口水时, 就一听众哥们一个短信发过来,痛斥我的文化有余水平不高! 听听!真TM尖锐啊!一下就听出来我是一肚子墨水,却一脑子糨糊!! 我服了!

    下了节目开车回家,在大雨瓢泼的滨海大道看到了一副奇景:漆黑的夜空,一个倒Y型的闪电当空划过,当即把天空分成几块. 闪电的白光也瞬间照亮了天空下层叠矗立的建筑.看来上帝换了部不错的相机,闪光灯越发快速和明晃!我赶紧笑了,因为上帝在给咱们拍照哩.

    不留余地

    你知道有一种女人,极蠢极苯, 她要么不爱, 爱了就是信仰、就是宗教! 而宗教怎么能购轻易放弃、说忘就忘?

    有女朋友指责我, 说我不给男人留余地; 有男朋友好奇, 问我为什么无法和以前的恋人成为朋友或者至少可以保持一般的联系。不是我不想, 是我真的还没学会!哪个女子不想与过往的恋人无法相爱时却能称兄道弟成为知己? 那个女人不想被周遭的人们形容为温婉可人?!

    因为当爱情来临,我总是别无选择, 急吼吼地把心交出去,把自己交出去,无畏地渴望,无畏的迷恋。 所以爱情走了之后,我只能把自己连根拔起,即使还没找到落脚之地。

     
     
    易怒、贪吃,
    黏糊,闹人,
    如其她女子一样有欲望,会敏感,会软弱,
    亦邪亦正
     
    别恭维我是美女,从小谁夸我漂亮我就和谁急.
    在美女如云的深圳,我最多算是面带善良,心怀怜悯。
     
    别恭维我样子斯文,我是有些卤莽、冲动的女子。
    激情太多,正学习乖巧,学习温柔,学习低头不语、抬头却看穿你的心。